前 言
本标准是南汇8424西瓜合作联盟标准,适用于南汇8424西瓜品牌合作联社各成员单位使用。
本标准参照NY 5109—2005《无公害食品西瓜》制定。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制定。
本标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农协会品牌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南汇瓜果有限公司、上海田博瓜果专业合作社、上海越亚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海桃咏桃业专业合作社、上海南汇民信桃业专业合作社、上海骥凌果蔬销售专业合作社、上海美滴瓜果专业合作社、上海昌汇瓜果专业合作社、上海桂峰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李氏蔬果专业合作社、上海南汇零珊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才英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福明、厉建飞、邵云龙、刘仁、朱龙舟、应明富、王冬晴、何明芳。
本标准于2012年12月首次发布。
南汇8424西瓜质量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南汇8424西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浦东新区南汇8424西瓜品牌合作联社各成员单位生产的以早佳(8424)为主要品种的南汇8424西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09.1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88-2003 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律、多菌灵的测定
GB/T 8855-2008 新鲜水果和蔬菜 取样方法
GB/T 10470-2008 速冻水果和蔬菜矿物杂质测定方法
GB/T 12143-2008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NY/T 761-2008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
NY 5109—2005 无公害食品 西甜瓜
3定义
3.1
南汇8424西瓜
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以早佳(8424)为品种,按南汇8424西瓜生产技术规范生产的具有该产品特性的西瓜。
4要求
4.1 物理指标
物理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物理指标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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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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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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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4.5)kg/个×4个/盒、(4.5~5)kg/个×2个/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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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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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品种特征、果面无病斑、条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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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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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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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实新鲜,成熟适度,具有本品种应有的果实特征,且无明显缺陷(包括霉变、腐烂、机械损伤、病虫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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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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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白籽(瘪籽除外)、无空心、无黄筋、无硬块;瓤色具有该品种成熟时的固有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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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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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4.5)kg/个≤1.0cm;(4.5~5)kg/个≤1.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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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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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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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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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质细嫩,纤维少,汁水多,爽口,口感好,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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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安全指标
单位:mg/kg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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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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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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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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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酰甲胺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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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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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敌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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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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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氟氯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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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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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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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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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戊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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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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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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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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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唑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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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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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菌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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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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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以Pb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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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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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以Cb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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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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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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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验方法
5.1 物理指标
5.1.1外观、果型、剖面、风味
取样量按GB/T8855—2008规定执行。用目测法进行品种特征、霉变、腐烂、机械损伤、病虫斑等项目的检验。用鼻嗅、口尝、眼看的方法进行果型、剖面、风味的检测。记录不符合外观要求的样品,不合格率以不符合感官要求的样品质量占抽检样品总质量的百分率计。
5.1.2单果重
用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称重。
5.1.3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12143-2008中4规定的方法检测。
5.2 安全指标
5.2.1 乐果、乙酰甲胺磷、敌敌畏、三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百菌清和三唑酮
按NY/T716规定执行。
5.2.2 多菌灵
按GB/T5009.188规定执行。
5.2.3 铅
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5.2.4 镉
按GB/T5009.15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b.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产品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因人为或自然条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
6.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合作联社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包括物理指标、南汇8424西瓜商标、防伪标识、标签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质检员签名的合格证方可交收。
6.2 组批检验
产地抽样的同一产地、同一生产技术方式、同期采收的西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 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按GB/T8855—2008中有关规定执行。
抽样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符,凡与实货单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进行抽样。
6.4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复检,仍不合格,则为不合格产品。
7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7.1标志
按Q/ILPO 2.3的规定执行。
7.2包装
按Q/ILPO 2.3的规定执行。按规格分别包装,每一包装箱内必须是同一规格范围内的8424西瓜,规格分为两种:(3.25~4.5)kg/个×4个/盒、(4.5~5)kg/个×2个/盒
7.3运输和贮存
按Q/ILPO 2.3的规定执行。